
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2330 证券简称:思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杭州思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杭州思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收购 张辰亮持有的河北正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正思”)45.00%的股权。
河北正思注册资本 5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 28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00%,实际出资 20.00 万元;张辰亮认缴 22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00%,
实际出资 2.00 万元,本公司需向张辰亮支付 2.00 万元股权转让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河北正思 100.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
公告编号:2021-002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 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 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141 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195,216.62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61,625.07 元。公司本次为收购子公司河 北正思自然人股东权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收购价格为 2 万元。故本次转让, 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亦不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河北正思科技有限公司 4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公告编号:2021-002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辰亮
住所:河北省晋州市总十庄镇总十庄村兴镇路 200 号
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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