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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磐电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兴业证券担任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本期辅导人员为王超、陆松萍、施心燊、司强、张波、杜武韬、王鸿霖和李佳倚,其中王超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均已在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好的敬业精神,且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辅导人员中,王超、陆松萍均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中辅导机构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

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兴业证券于2022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或“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开始

对磐电科技展开辅导。本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至本

报告出具之日。

兴业证券辅导小组在本辅导期内,通过组织自学、查阅资料、访谈、专业咨询、召开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通过电话、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提出专业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开展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业务和技术、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整理和完善工作底稿。

2、组织辅导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以组织自学、个别答疑等方式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讲解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审核流程、信息披露、财务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内容,介绍资本市场最新状况,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和审核政策。

3、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业务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业绩的变动情况。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督促辅导对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强化辅导对象合规意识。

4、召开中介协调会

为了按照辅导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结构相关人员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辅导对象及时整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均积极配合兴业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参加辅导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五)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但仍需进一步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前期辅导工作中,

辅导小组针对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梳理,并提出对应的整改建议,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确认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尚在编制过程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履行项目的备案手续。辅导机构已督促公司尽快确定募投项目方向,并尽快落实募投项目备案事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辅导对象目前尚未聘任独立董事,尚不符合北交所上市要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已督促发行人尽快聘任独立董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辅导对象目前正在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并积极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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