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5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系由武汉磐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孙军、周志明两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九康大道 100 号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61,924 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公司实施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行为的,应严格遵守本章程和公司已
制订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或担保。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行为时,应严格按照本章程及公司已制定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量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通讯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专用仪器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物业管理,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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