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2333 证券简称:磐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方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公司等相关方在股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所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
第三条 承诺相关方承诺事项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对根据当时情况判断
公告编号:2025-035
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确说明需要取得的审批内容,并明确说明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承诺
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接。
第六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相关方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相关方不得出现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协同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承诺事项定期进行复查及督办落实。
第九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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