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872337 证券简称:卓奥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表述
全文以“罢免”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解任”表述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二十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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