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872337 证券简称:卓奥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
实守信、互动沟通、高效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信息披露内部工作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
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三节 投资者交流
第八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
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九条 公司可以视需要采取以下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 ( 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二)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股东参会的便利性,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增加股东参会的机会。
(三)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实施重大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