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佘志山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代持股份整改
承诺期限 长期
2022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中介机构引
承诺事项的内容 入的 50 名股东中部分股东陆续在市场上自主抛售
公司股票,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累计已有 29 名中
公告编号:2025-004
介机构引入的股东出售公司股票,出售公司股票所
得资金均归这些股东所有,并未返还公司。针对2024
年 12 月 10 日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中介机构引入的仍
然持有公司股票的 15 名代持股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上述 15 名股东可以如前述 29 名已出售公司股票
的中介机构引入的股东一样,自主在二级市场出售
公司股票回收资金。
2.若上述 15 名中介机构引入的股东出售公司股票
时若无投资者买入,将由本人对满足条件的股东所
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并承诺对其股权交易进行重
点监管,如出现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交易行为,公
司将及时向主办券商及监管机构进行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股东名册记载
的 15 名中介机构引入的股东均已在市场中抛售其所持股票,共计 1456 股,所出
售股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中介机构引入的股
东剩余 0 人,剩余股票数量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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