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72342 证券简称:华达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华达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2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程序...... 4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4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 14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纪录和保管制度...... 15
第七章 保密措施...... 15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制度...... 16
第九章 信息的发布流程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16
第十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17
第十一章 涉及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8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18
第十三章 附 则...... 18
苏州华达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华达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称“《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
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件和交易事项。
二、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应当向所有投资者同
时公开披露信息,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
有同等的权利。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
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七条 公司除应当按照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信息外,有义务及时披露所有可能对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八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公司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
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应及时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认为无法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的,可以向全国股转
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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