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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05:22:41 股吧网页版
山东通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872357 证券简称:山东通航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山东通用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通用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通用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通用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或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内部审计监督主要包括下列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解任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以供其审议:(一)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沟通函及重大事项说明;
(四)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报告;
(五)审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对提交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及其聘请与更换的提议;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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