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72359 证券简称:安友农场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2月18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2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小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建国、云南权务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朱安友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朱磊、邹加双、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因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欠货款尚未结清,向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9-039
原告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项公司支付其生猪销售款383082元,支付利息10756.9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云2322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2322民初81号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由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被告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货款383082元,2018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利息10756.94元;并支付从2019年2月2日起至383082元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二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正与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积极协调协商还款计划。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有一定影响,公司已与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协商还款计划。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导致公司财务进一步困难。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19-039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19)云2322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
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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