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72360 证券简称:鹏翔智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源鹏翔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可对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
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资产负债表各影响项目:
项目 2019-12-31 2020-1-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9,730.17 1,659,730.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25,640.00 125,640.00 -
应收账款 6,705,320.32 6,705,320.32 -
应收账款融资 - - -
预付款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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