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5
公告编号:2022-031
证券代码:872360 证券简称:鹏翔智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源鹏翔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源鹏翔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董事何金祥存在被限制
高消费情形,情况如下: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出具(2022)
粤 1971 执 25402 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董事何金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07 月 15 日立案
执行申请人胡沛安申请执行何金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何金祥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何金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何金祥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公告编号:2022-031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董事何金祥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对公司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若董事何金祥不再满足董事任职资格,公司将尽快选任新的董事。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与公司董事何金祥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粤 1971 执 25402 号》
河源鹏翔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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