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鸿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物港路 30 号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杨建强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吉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前 7 个月的经营情况,对照年初的预算指标,调整 2025
年度预算指标。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副总经理任期协议和任期目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意识,确保公司本期经营业绩目标的全面完成,根据《公司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特编制《聘用协议书》和《任期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公司与经营层成员的权责关系。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鸿基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公司 2025 年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制订鸿基公司经理层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制订鸿基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经
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6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盱眙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拓展盱眙水利市场,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盱眙分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