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免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单位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函,推荐付宏卿、沈朝晖、冯春琴同志为公司董事,免去袁海志、杨建强、单文彬同志公司董事职务。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免去袁海志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杨建强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单文彬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免职原因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单位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函,推荐付宏卿、沈朝晖、冯春琴同志为公司董事,免去袁海志、杨建强、单文彬同志公司董事职务。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5-024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免职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董事、监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于本次任免已充分做好内部的交接工作,保证将任免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备查文件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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