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872369 证券简称:舜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大有限”)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实缴出资 1600 万元。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舜大有限”100%的股权以一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晶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舜大有限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为 252,744,405.14 元,净资产为 141,492,528.38 元。本次拟出售资
产为股权且导致公司丧失对“舜大有限”的控制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舜
大有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42,847.72 元,净资产为-95,187.93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扬州晶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解放南路 28 号-7
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解放南路 28 号-7
注册资本:120 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傅春
控股股东:傅春
实际控制人:傅春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扬州市扬子江中路 186 号智谷大厦 C 座 21 楼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5 日
(2)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3)实收资本:16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力器具、电线电缆及光伏组件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舜大有限”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现持有“舜大有限”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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