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2369 证券简称:舜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5 年 (2024)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30,000,000 27,150,000.00
及财务资助。
合计 - 30,000,000 27,15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5
扬州艳阳天新能 扬州市宝应县柳 有限责任公司 刘江 公司参股的公司
源有限公司 堡镇
李进 扬州市苏农五村 公司控股股东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 2025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
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5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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