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2369 证券简称:舜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6]D-0208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
特别段落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舜大股份公司连续多年亏损,且亏损额没有明显的改善;
2、舜大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萎缩,核心客户或产品流失,且没有明确的改善计划;
3、舜大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1、所述,公司重大诉讼导致存在 27,336,256.30 元未偿还;
4、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舜大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
530.49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7,519.64
万元,股东权益 14,534.82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02%。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舜大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舜大股份公司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26-009
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事项的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审计报告中包含了强调事项段落。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在于:2025 年公司存量电站收益下降、产品销售业绩下滑及重大诉讼未解决,导致 2025 年公司净利润为负数。
三、本公司制定下列计划及措施
(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考核机制,节约开支;
(2)加强电站的日常运维管理,提升发电效率;
(3)拓展新能源产品市场空间,提升经营业绩;
(4)强化风险意识,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再次出现重大风险诉讼。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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