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0
公告编号:2021-040
证券代码:872373 证券简称:第一成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12 月30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年12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20%股份的股东海南鑫池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修改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中国银行具有更强的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能力,海南鑫池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提议公司对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方案进行修改,将拟委托银行由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银行,原委托贷款方案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委托贷款方案如
公告编号:2021-040
下:
公司拟委托中国银行向海南高合泰兴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4,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0 个月,年利率为 7.5%,到期还本付息。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海南高合泰兴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海南康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海南鑫池创业投资(有限合伙)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海南鑫池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方案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鑫池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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