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2376 证券简称:农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潘明官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潘琪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陆志军 董监高 公司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对重大交易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1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农好股份 2023 年 10 月进行生猪、玉米等品种的期货投资交易,兼有套期保
值和投资目的。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农好股份转入期货交易账户资金 3,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4.78%)。
2024 年,农好股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在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4.42%)的额度内购买相关
期货产品。
农好股份未就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5 月 15 日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农好股份未对上述重大交易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明官、时任董事会秘书潘琪、时任财务总监陆志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农好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明官、时任董事会秘书潘琪、时任财务总监陆志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规范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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