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2379 证券简称:小蝉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董事会关于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蝉传媒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泓审字(2025)
010085 号)及《关于深圳小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泓函字(2025)010003 号)根据规定,现将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持续经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小蝉传媒公司财务状况如下,未分配利润余额
-22,438,421.61 元,资产负债率 96.77%,货币资金余额 860,652.72 元(其中因诉讼事项银行存款被冻结 24,494.45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 13,326,340.70元。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之 2、或有事项所述,小蝉传媒公司涉及重大仲裁事项。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小蝉传媒公司已转让主要收入来源的控股孙公司济南凤翼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小蝉传媒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银行借款逾期未偿还。
以上事项表明,小蝉传媒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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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的恰当性。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和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小蝉传媒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我们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基于我们无法获取充份、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而得出的审计结论,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小蝉传媒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说明
由于我们目前无法获取认定上述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范围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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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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