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
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是
且净资产为负
2 其他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包含持续 是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与强调事项
段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025,537.0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为 29,025,537.05 元,公司实收资本为 10,000,000.00 元,公司净资产为-15,349,556.83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包含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与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富利环保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3687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5.19 和附注 10.2 所述,事
件一: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广东富利环保公司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据案号为(2022)粤 1973 执 6653 号《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执行标的4,133,761.00 元,广东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事件二: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广东富利环保公司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 19 民终 4297 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返还借款本金 1,406,378.36 元及利息,广东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案件仍在执行之中,广东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确认了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富利环保公
司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4,206.53 元、净资产为-15,349,556.83 元,且流动负
债高于流动资产 9,603,529.62 元,2025 年发生净亏损 8,887,242.06 元。如财
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广东富利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未能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环保”)于 2024 年 4
月 24 作为被告被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富利环保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
3,353,636.27 元及鉴定费 146,600.00 元,涉诉金额占 2024 年末净资产的比率
为 54%,上述比例计算取净资产绝对值。
该案件法院二审判决富利环保支付原告工程款 5,353,636.27 元及利息(以
5,353,636.27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算至付清为止),预计涉及诉讼金额为5,821,528.27 元,占 2025 年末净资产的比率为 37.93%,上述比例计算取净资产绝对值。
富利环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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