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72383 证券简称:豫科光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20-2023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由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差错更正出具《关于河南豫科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180001 号)。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对公司收到的科技专项政府补助资金与收益或资产相关判断失误,
导致错记资本公积,以及未分期确认收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0-2023 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更正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的,该等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2020-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6,608,446.61 109,101.06 56,717,547.67 0.19%
负债合计 12,443,816.43 2,182,021.28 14,625,837.71 17.53%
未分配利润 7,640,206.91 -1,058,034.02 6,582,172.89 -1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44,164,630.18 -2,072,920.22 42,091,709.96 -4.6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164,630.18 -2,072,920.22 42,091,709.96 -4.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93% -2.80% 2.13% -
益率%(扣非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9% -0.04% -1.23% -
益率%(扣非后)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2,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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