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386 证券简称:汇通银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本行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促进本行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本行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本行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本行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本行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本行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本行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本行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本行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本行应公平对待本行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本行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本行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本行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本行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行的发展战略,包括本行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本行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业务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本行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本行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本行保密事项除外)。
第六条 本行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
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金监局、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
规 定 应 披 露 的 信 息 必 须 第 一 时 间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网 站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公布;本行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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