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2386 证券简称:汇通银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120,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52%,可交
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公告编号:2025-043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或名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1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原董事、 CD 955,161
1 薛丽建 否 0.0556% 5,412,584
董事长
原董事、 CD 165,562
2 施静 否 0.0096% 938,188
副行长
合计 — 1,120,723 0.0652% 6,350,772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法一百六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 通知》(财金[2010]97 号文)规定:“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融企业高管和其 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应采取措施规范其持有内部职工股的二级市场转让。 相关金融企业高管和个人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 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原董事、董事长薛丽建和原董事、副行长施静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辞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离任已满半年。
截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尚未届满,上述人员可申请解除限售其 所持有股份的 25%。
1 扣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的尚未解除的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5-043
结合财金[2010]97 号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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