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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7:24:05 股吧网页版
汇通银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72386 证券简称:汇通银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投融资行为,加强本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本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投融资是指:

(一) 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融资业务、
同业投资业务,及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投资业务;

(二) 本行增加和减少对境内法人金融机构权益性投资,包括初始投资设立、增资扩股、股权收购(含受让)、股权转让等。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 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投资业务(以下简称“资金业务”)范围包括同业存款(含约期存款)、同业拆借(含资金调剂)、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AA 级(含)以上债券(含金融债)买卖、金融资产回购、债券借贷、公募债券基金投资、公募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特定目的载体、及其他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业务,其中当地县(市)域企业发行的债券评级可下调至 AA-。

第四条 同业存款业务是指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约期存款业务是指按照市场化原则,逐笔签订协议(或成交单),将本行资金存放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业务。

第五条 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资金调剂业务是指本行与省联社开展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第六条 同业借款业务是指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范围内,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

第七条 同业存单业务是指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认购、转让和回购记账式同业存单的行为。

第八条 同业代付业务是指本行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
其他金融机构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本条款所指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

第九条 债券买卖业务是指本行与交易对手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本条款所称债券指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债、金融债(含合格二级资本债)、信用债(含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种类债券。

第十条 金融资产回购业务是指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

本条款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行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开展回购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债券借贷业务是指债券融入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履约保障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障债券、履约保障金),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且向债券融出方支付借贷费用,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履约保障品的债券融通行为。

本条款所指债券借贷仅限质押式债券借贷,履约保障品仅限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第十二条 公募债券基金投资业务是指本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合规成立的、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发行、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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