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2386 证券简称:汇通银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中央提出的加快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精神,根据监管部门和省联社的工作要求,本行拟将持有的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长信村镇银行”)100%股权,共计 3000 万股转让给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永泰联社”)。本行根据资产评估结论,结合实际情况,经与永泰联社协商,转让总金额为 2,310.00 万元。转让后,本行将不再持有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权,永泰联社将持有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权 3000 万股,持股占比 100%。(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分别为 7,208,145.01 万元和 569,106.92 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为 2,31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320%和 0.4059%。
本次交易标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 28,493.9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0.3953%;净资产 1,708.4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3001%。
本次出售资产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案,本次表决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住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 E 区 9 号
注册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 E 区 9 号
注册资本:57254.6949 万元
主营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黄瑞洪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 66-17 号、18 号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为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 月 8 日获得福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再将福建永泰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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