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2387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章程(草案)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审议通过,并提交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1992)33 号]
文件批准,在青岛食品厂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食品厂作为发起人以全部净资产折为集体股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发行内部职工个人股,向社会法人发
行社会法人股。公司于 1992 年 11 月 21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依法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6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进行规范,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青体改发(1996)31 号]文件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青岛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批准证书》,同意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27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重新登记,领取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万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 2 号
邮政编码:266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被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生产
高品质系列化食品,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国内外贸易及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饼干、调味品(半固态)、
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本厂产品出口和本厂自用技术、设备、原材料的进出口业
务;房屋租赁,来料加工,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礼品、工艺品;产品展销;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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