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2388 证券简称:蓝水软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蓝水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回避表
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蓝水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蓝水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等对外进行的、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兼并、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公告编号:2025-023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机构或专家。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200 万的。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的。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董事长应向董事会备案。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履行审议批准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符合《苏州蓝水软件开发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章 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及管理
第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相应职责对各投资建议或机会加以初步分析,从所投资项目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等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
公告编号:2025-023
第十条 公司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合同等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投资活动应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财务信息资料,密切关注其财务状况的变化。对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定期盘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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