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1
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罗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召集、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7,0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14,580,000 股(含 14,580,000 股),每股
价格为人民币 2.40 元,募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992,000.00 元(含
34,992,000.00 元)。股票发行的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泰一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拟向外部合格投资人共 1 人定向发行股票,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该合同经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协议;(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协议;(3)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股转系统《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协议自公司、主办券商及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
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在内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2)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3)股票发行申请备案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相关事宜;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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