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证券作为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泰一股份因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月 5 日起被继续停牌。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泰一股份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无法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如泰一股份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泰一股份将面临被全国股
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若泰一股份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依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泰一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泰一股份的持续督导的义务,并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联系人: 侯丽平 联系电话:0635-8591398
券商联系人: 刘曙光 联系电话: 010-56673968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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