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72394 证券简称:泰一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
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5月31日公司向民生银行聊城分行申请委托贷款借款200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栋及配偶崔婷,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方磊,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田刚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2)2018年6月15日公司向聊城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借款200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栋及配偶崔婷、股东司海军为公司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35
2)审议《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栋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关联董事田刚系公司总经理,关联董事张方磊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故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聊城沪农商村镇银行借款》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沪农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栋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司海军为关联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罗栋及配偶崔婷
住所:聊城市阳谷县
2.自然人
姓名:张方磊
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
3.自然人
姓名:田刚
住所:济南市平阴县
公告编号:2018-035
姓名:司海军
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
(二)关联关系
罗栋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2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6.16%,崔婷系罗栋之配偶;
张方磊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69%;
田刚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69%;
司海军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3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6.96%。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人民币200万元的委托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期限6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与民生银行聊城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委贷字第ZH1800000062369号)。公司董事长罗栋及其配偶崔婷,公司董事张方磊,公司董事田刚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罗栋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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