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8-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泰一股份: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72394 证券简称:泰一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山东泰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
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5月31日公司向民生银行聊城分行申请委托贷款借款200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栋及配偶崔婷,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方磊,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田刚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2)2018年6月15日公司向聊城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借款200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栋及配偶崔婷、股东司海军为公司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35
2)审议《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栋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关联董事田刚系公司总经理,关联董事张方磊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故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公司向聊城沪农商村镇银行借款》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沪农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栋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司海军为关联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罗栋及配偶崔婷

住所:聊城市阳谷县

2.自然人

姓名:张方磊

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

3.自然人

姓名:田刚

住所:济南市平阴县

公告编号:2018-035
姓名:司海军

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
(二)关联关系

罗栋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2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6.16%,崔婷系罗栋之配偶;

张方磊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69%;

田刚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69%;

司海军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3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6.96%。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人民币200万元的委托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期限6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与民生银行聊城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委贷字第ZH1800000062369号)。公司董事长罗栋及其配偶崔婷,公司董事张方磊,公司董事田刚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罗栋及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