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肖依克、袁瑜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董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管理工作拟定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确认意见,现对2018年公司经营和发展管理工作监督审核而拟定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和《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需要,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19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2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九)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由张家港市金茂机械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红人集团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茂机械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借款期限一年,现提请各位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向银行借款续贷的议案》
2018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中明确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授信额度事宜。2018年10月23日,公司向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的贷款到期,管理层根据授权办理了500万元到期贷款续签协议,贷款期限一年,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关联董事陆春以纯信用向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现对续贷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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