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银行借款续贷暨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8年10月23日向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续贷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关联董事陆春以纯信用向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向银行借款续贷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实际控制人陆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关联交易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陆春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李巷村黄旗第十组27号
公告编号:2019-012
(二)关联关系
陆春是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董事陆春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8年10月23日向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续贷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关联董事陆春以纯信用向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董事陆春以个人信用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顺利获得银行贷款从而保证公司生产营运获取必要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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