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6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 10: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公告编号:2020-002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张家港利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利群餐饮)是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全资公司,主要从事餐饮和餐饮管理服务。利群餐饮的业务经营范围与江苏红人的业务不存在重合之处,是为江苏红人提供工作用餐,便于江苏红人开展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二者不存在同业竞争。预计 2020 年度全年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3:00
(三)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汤桥路 111 号(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公告编号:2020-002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陆敏(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12-58165868
传真:0512-58165801 邮编:215600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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