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9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 3 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吴雯因人在国外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0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拟定《公司章程(2020年3月修订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修订《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审议职责。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0-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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