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因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0-006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95 江苏红人 2020 年 3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0-008)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0-006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3:00
(三)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汤桥路 111 号(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陆敏(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12-58165868
传真:0512-58165801 邮编:215600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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