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10:00-12:00。
预期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95 江苏红人 2020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肖依克、袁瑜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确认意见,现对 2019 年公司经营和发展管理工作监督审核而拟定的《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2)及《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13)。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分配利润。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0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 2020 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 2000 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九)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前,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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