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7
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审计 ......33
第九章 通知和送达 ......35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三章 附 则 ......40
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浙江先创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通溪路 13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3.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认购股份数 持 股 比 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万股) (%)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方振明 765 51 净资产 2016.8.2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