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航证券关于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航证券作为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创股份”或“公司”)原定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将在近期启动更换审计机构相关程序,预计无法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之前
完成《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先创股份未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 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航证券作为先创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先创股份的持续 督导义务,已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并告知了公司如不 能按时披露年报可能面临的风险。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挂牌公司联系人:方依群,联系电话:0579-87980018
(二)主办券商联系人:江珊,联系邮箱:jiangs004@avic.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航证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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