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8:57:42 股吧网页版
城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2399 证券简称:城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城安科技
NEEQ: 872399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AnShengBang(BeiJing) Network Technology o.,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严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兰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
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就上述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城安科技公司2024年度发生净亏损6.080,607.37元,且于2020年度至今,公司持续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12,056,518.92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35,550,000.00元的三分之一。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说明

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拟采用各种法律途径和商业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债权转让代位追偿以及执行案款转让等方式,以期最大限度收回相关款项;

2.与预付货款单位积极协商,就积压物资事宜进行持续沟通,以期能够尽快处理积压物资,减少资金占用;

3.加大公司对于新产品、新技术、新行业的研发,营销力度,加大力度重点跟踪推广公司核心产品在市场上的潜在需求客户,引导培养客户购买意愿,培育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2025年度本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开源节流,管控成本,对人员安排进行有效的调

整,尽快引入新资源和新业务,有效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紧紧把握市场变化,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努力实现扭亏为盈,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一致认为公司能保持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所作的说明均无异议,董事会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6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