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2399 证券简称:城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99 城安科技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尚未确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及相关律师。
4.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由公司董事长汇报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 2024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
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5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并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就上述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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