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2401 证券简称:羿尧网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贵公司 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11,897,239.44 元,存在近 3 年
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经营现金流量为负数、净利润出现连续亏损情况,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这一情况表明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应收账款
“贵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吉林省弘业吉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70,000.00 元、应收吉林省和记传媒有限公司 170,000.00 元,系累
公告编号:2023-005
计形成的应收广告业务款,已计提坏账准备 270,000.00 元,我们未取得吉林省弘业吉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吉林省和记传媒有限公司回函确认,无法判断上述款项的准确性和计提坏账准备的恰当性。”
(三)其他应付款
“贵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预收闫铭哲投资款 10,000,000.00 元,我们未取得闫铭哲回函确认,无法判断该款项的准确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有关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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