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2401 证券简称:羿尧网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贵公司 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11,897,239.44 元,存在近 3 年
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经营现金流量为负数、净利润出现连续亏损情况,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这一情况表明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应收账款
“贵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吉林省弘业吉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70,000.00 元、应收吉林省和记传媒有限公司 170,000.00 元,系累计形成的应收广告业务款,已计提坏账准备 270,000.00 元,我们未
公告编号:2023-007
取得吉林省弘业吉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吉林省和记传媒有限公司回函确认,无法判断上述款项的准确性和计提坏账准备的恰当性。”
(三)其他应付款
“贵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预收闫铭哲投资款 10,000,000.00 元,我们未取得闫铭哲回函确认,无法判断该款项的准确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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