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2401 证券简称:ST 羿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羿尧”)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主办券商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与东北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长
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
督导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公司应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
向东北证券支付 2020 年持续督导费 15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向东北证券支付 2021 年持续督导费 15 万元、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向东北证券支付 2022 年督导费 15 万元、
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向东北证券支付 2023 年督导费 15 万
元,合计 60 万元。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公司仍欠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7
持续督导费 60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四十三条,如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东北证券已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向公司发送了催告函,要求公司及时
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但截至本通知出具日,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鉴于此,东北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能力支付持续督导费,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东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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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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