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401 证券简称:ST 羿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 时。
通讯方式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09 时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24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01 ST 羿尧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 1088 号绿地中央广场 B8B19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由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了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专项说明。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九)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补充审议。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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