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2404 证券简称:博瑞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关联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人以及公
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
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相关方在公司股份制改造、申请挂牌或上市、股
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
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
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
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
约能力分析、预估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 承诺相关方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
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
则的要求。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 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
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 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
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 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承诺
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
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
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五条 承诺相关方在做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
现性并公开披露,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
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确披
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
施。
第六条 承诺相关方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
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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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相关
方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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