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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7:24:27 股吧网页版
博瑞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872404 证券简称:博瑞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持续、合法和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使用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室、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及合
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参股股东。
第一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持续、合法和公平。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
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面向所有投资者,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
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信息,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前述制定网站。

第七条 公司发生或与之相关的事件未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及时予以披露。

第二章 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
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公司制定专门的财会管理制度,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第九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予以披露,中
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予以披露。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
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安时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
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意见中应当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责令改正或者董事会决定更正的,应当在被责令改正或者董事会作出相应决定后,及时进行更正。对年度财务报告中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以下交易,达到披露标准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购买或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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