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119 号
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博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生物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报告编号: 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82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博瑞生物因融资性债务纠纷导致全部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瑞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披露了管理层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然而,截至审计报告日,银行账户冻结尚未解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管理层提出的应对措施能否有效缓解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也无法判断博瑞生物继续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博瑞生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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