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0
证券代码:872407 证券简称:华族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芜湖华族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07 华族股份 2021 年 3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1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经公司经营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提名陈国强、张家龙、邵明存、王芳为公
司核心员工。并 2021 年 3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向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公
示并征求意见。
(二)审议《关于<芜湖华族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持续的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
略的实现,公司向拟认定的核心员工陈国强、张家龙、邵明存、王芳、 公司监事 张虎以及前十大股东之一叶蓉蓉进行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发行对象为陈国强、张家龙、邵明存、王芳、张虎、叶蓉
蓉。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0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1,764,706 股(含1,764,706 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20 元(含人民币 3,000,000.20 元);因《公司章程》未对股票发行前在册股东的股票优先认购权做相关规定,故本次发行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的在册股东不进行优先认购安排。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三)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该协议经各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并在本次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第六条、第十九条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
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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