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872408 证券简称:邦威防护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邦威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08 邦威防护 2024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国浩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发挥了董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了监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准,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决算,编制《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进行总结。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运营管理水平,成本控制等规范运营,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预算,编制《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用以指导公司 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24 年度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工作积极性,制定 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邦威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邦威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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